来了,不想打交道也不行了。
将客人让进大厅,费朗宁一边斯文有礼地向主人道谢,一边脱下自己被雨水打湿的皮斗篷,随手一抖,斗篷上的水珠滚滚滑落,原本湿漉漉的斗篷立刻变得滴水不沾。
“这件斗篷是用雪狐皮做的吧?”朱利昂看着那件被大雨淋了一路,仍然油光水滑的斗篷说道,“听说雪狐出自极北冰原,难寻难猎,其毛皮水火不沾,刀枪不入,堪称宝物呢。”
“朱利昂爵士好眼力。”费朗宁笑道,“不过说刀枪不入那是夸大了,寻常庄稼汉或许拿它没办法,要是大名鼎鼎的‘佐治亚之鹰’拿枪来扎的话,保准是一扎一个窟窿。”
他这一番话既谦逊又恭维,引得朱氏父子一起露出了笑容。不过他们很快就笑不出来。
“我们几个这趟出门,公爵殿下念我们路上奔波……”费朗宁看了看身后的七个随从,将斗篷交到了其中一个的手里,淡淡地说道,“就每个人都赏了一件……”
这费朗宁脱下斗篷,露出了里面的一身土黄色礼服,上面绣着费朗家族的怒目公牛图案。代表子爵身份的宝蓝色绶带佩戴得整整齐齐,左侧胸口赫然别着一枚黄金徽章,原来他这个子爵超额完成了任务,晋升到了四级骑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