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礼成于西周,一为吉,二为凶,三为军,四为宾,五为嘉。宴、飨、冠、婚均为嘉礼。
汉代以来,男子皆二十而冠,意为成-人。
西晋泰始十年,有司议奏,十五成童,可生子,以明可冠。又举汉、魏遣使冠诸侯王为例,明制诸侯王可十五加冠。
桓容虽非诸侯,却是南康长公主之子,授封县公爵,统辖一州之地,食邑超过三千。北伐立有大功,官品超过千石,同诸州刺使并列。
南康公主要为他提前行冠礼,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,台城朝中未有异议。
倒是桓氏族内出现不同声音。
“男子二十及冠乃是古礼,岂可轻易更改。虽为长公主所出,终非晋室王爵。”
族老产生分歧,部分认为此事可行,桓容提前加冠对族中有利;部分持不同意见,认为这不合规矩。余下模棱两可,属于墙头草类型,无意提前站队,端看旁人是否能争出高下,视情况再做决定。
桓冲桓豁同桓容交好,彼此有生意往来,自然持支持态度。
桓秘则不然。
因同桓大司马不睦,积了一肚子郁气,旗帜鲜明的站在反对一方。
事实上,以桓秘的头脑,不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