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阿花,我走了。”
    大叔背个包,里面是唯一值钱的手提电脑。
    拉着行李箱,里面是换下来的新衣服,皮鞋西裤。
    “毛作家,你这是……?”
    阿花停止工作,把扫把竖立在身边,就像拿着一把绝世兵器,叉腰问。
    “我不做了,工资你帮我领了,自己留着用吧!”
    大叔看着这个经常给自己送吃送喝的健壮女人,轻轻的说。
    “回老家,还是发财了?”
    阿花皱眉头说。
    “不知道,总之,我走了。”
    大叔低头快速离去。
    “你还写书吗?”
    “写!”
    “记住!我是你第一个粉丝,也是最铁的粉丝!”
    大叔听了,身体一颤,却不敢回头,加快了脚步。
    “你的工资,我全部打赏,让你有一个盟主!”
    阿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有点哭腔。
    大叔的眼睛,湿润了。
    有一种情,叫做相濡以沫。
    有一种离别,叫做相忘于江湖。
    阿花看着阿叔的背影渐渐模糊,泪水,终于掉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