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信喝了一口酒,咬了一口自制的狼肉干,坐在树干上慢慢等。
“此道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,留下狗头来。哈哈哈?……”
封晋听到这个叫嚣的声音,嘴角下意识地抽搐了一下,自从那天在树林相遇以后,这小野种就阴魂不散地跟在他屁股后面,每天三次,比吃饭还准时。
“小野种,你别敬酒不吃,吃罚酒。”起初封晋还杀着高兴,小野种自寻死路,不杀白不杀,但是这小子不知练了什么步法,比泥鳅还滑,眼见着要送他归西的时候就自己抹了脖子。时间一长,烦不胜烦。最近就这么跟小野种耗着基本上什么正事也没做,又落下惊雷一大截。最可恶的,这野种却越杀越来劲,仿佛%的疼痛感对他来说没什么。
到目前为止的死亡次数,如果方信是第二,没人敢认第一。每天三次的频率眨眼一看是什么,但在这痛感%的全息游戏里对心理和生理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,意志力不坚的人,很容易精神崩溃。
“酒啊,小爷我自己有。”说完方信拿出酒壶,酒的香气立刻溢了出来。
封晋身后的人是他家里的护卫,都比较嗜酒,此刻闻到酒香一个个都咽着口水,干瞪着,甚至有些已有了冲动,要杀他爆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