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失严重,大部分地方露出红色的碎砂石,方圆两百米内没有人家也没有田地,总之,作为枪毙人的地方再合适不过。
这里以前曾做过刑场,我感觉到附近残留有阵阵煞气,就连鬼都不敢靠近。
地上已经挖出一排小坑,准备工作已经就绪。
昨晚我在网络输入死刑字样,通过百度搜到一些图片,其中几张是枪毙罪犯的画面,那些执法者全都穿黑色长雨衣,脸部蒙着黑布,戴墨镜,一副生怕被人认出的样子。
图片里,不幸的罪犯跪在地上,一块布蒙住眼,低着头,一副可怜兮兮的待毙状,面前是一个小坑,据说枪响之后人就倒在其中,血流在坑里。
与死囚相比,手提步枪的刽子手显得那样的高大和伟岸,英勇如天兵天将。
我猜想当刽子手一定是极有趣的工作,可以痛快地杀人而不必担心惹麻烦,同时充当正义的化身和使者,也可勉强算是死神和牛头马面的盟友。
把枪对准罪犯的后脑勺,然后扣动扳机,‘砰’一声响,红的白的全出来了,然后收工,回去脱了外包装洗个澡,跟没事人一样继续享受生活。
估计干这活的都是年青人,二十岁上下,有些可能喜欢做这事,有些可能是被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