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次激烈“沟通”的结果是,林妙继续保留部分衣物在他们的“约会屋”,平时可以回父母家住,但每逢上午第一节有课的日子,必须住在锦绣园。
为了说服林妙接受这个方案,夏以南用了整整一夜,威逼利诱,软硬兼施,劳心劳力,差点英勇捐躯,才听到躺在他臂弯里的林妙说:“你实在不愿意出租,那我就暂时留下来吧。”
夏以南开心地奖励了一吻说:“这才乖,我买这个房子本就是用来跟女朋女约会的。若只为出租,我不会在这里买,这个地方虽然租金不错,但房价太贵,投资回报率相对偏低,远不如市郊的大学城。在这里买一套去那边可以买几套,而且因为租房的学生多,房源紧俏,租金并不便宜。”
林妙随口提议:“等你以后有钱了再去那里买。”
夏以南笑得有点得意:“早买了,好几套呢,买的时候真的很便宜,现在不说租金,光房子本身都翻好几倍了。”
林妙迷迷糊糊地嘟囔:“原来你还是个地主,哦,不对,是包租公。”
夏以南说:“我是包租公,你就是包租婆。”
林妙虽然已经睡意沉沉,但脑子还保持着最后一份清醒:“那是你的婚前财产,与我有什么关系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