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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的蒙拉大案,很明显属于跨国大案,正是国际刑警组织的管辖范围。
蒙拉仁爱医院的李院长归案之后,牵出了一个庞大的国际地下器官贩卖集团,很快这个集团就被一锅端掉了。
案子也算是告一段落,现在要决定的是人事方面的事情。
刚刚进入的林雷凭借一己之力,侦破了蒙拉大案,抓住了幕后黑手,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奖励……
按照惯例,一起案件的侦破,往往都是“群策群力”,很少出现类似蒙拉大案这种“个人英雄”。
原本这事儿通令嘉奖也是可以的,但是苏克警司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。
因为林雷的工作,苏克警司认为是自己“安排的”。
当初林雷问苏克是不是可以随便去哪个国家都行,苏克说是——结果林雷去了缅国,随后侦破了震惊缅国和的蒙拉大案。
现在苏克说是自己安排林雷去缅国的,这件事林雷自然不会驳上级的面子,苏克怎么说,林雷怎么认。
换句话说,林雷同志——啊不,林雷探员是在上级苏克的“英明指挥”下,深入缅国第一线,破获了这么一起大案。
林雷有功劳没错,然而苏克也有功劳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