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。
林雷解释了一番自己的工作性质,特别是跨国犯罪集团首犯都特别凶狠,杀人和砍瓜切菜一般。
这,并不能算什么太好的理由。
譬如举个栗子,在战争年代,不说军人,就说普通老百姓死亡率也比林雷破案高得多,人家就不结婚了?
后来林雷解释说,内部有一个非常有用的特权,林雷希望取得那个特权之后,再和陆芸结婚。
这个特权,就是在异国,可以合法持枪以及警卫合法持枪。
说得通俗一点,那就是林雷可以名正言顺地携带武器,而护卫林雷安全的警卫,也可以合法持有武器。
这个特权可了不得,并不是某一国,而是加入的国家,都必须强制认可。
但是,这个特权仅限于高级官员,也就是警督一级开始,才能享有。
换句话说,只要林雷升职成为的警督,那么林雷自己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都可以持枪保护自己,而林雷的小伙伴——也就是警卫,也享有同样的权利,以保护林雷。
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一件事情,用个夸张的例子来解释,譬如米国总统访问外国,他自己当然不用带枪,但是他身边的保镖,个个都可以在零点几秒的时间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