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警官抓过的犯罪人员全部排查了一遍,没有可疑对象浮现出来。至于有些没有记录在案的人,那就不好查了”
张队长这话,林雷当然听得明白。
有些事,大家都懂。
在那个年代,法律规章制度有些地方并不健全,“人治”和“法治”并存,没有记录在案的一些事儿,也是有的。
这一点不必赘述,时代使然,并不是某一个人所能改变。
至少可以确定一点,明面上与李警官有着深仇大恨,能做出灭门惨案这种案子的仇人,应该是没有的。
否则以警方如此大的调查力度,若有人与李警官有深仇大恨,那根本不用怀疑警方的智商和能力,肯定能够查出来。
剩下的关键,便是李警官的配枪了。
凶手什么都没拿,甚至柜子里还有几百元à ,凶手也没有去翻动,只是拿走了配枪。
要知道八十年代中后期,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,也就是几十元钱而已。几百元的话,相当于一年的工资,这可不是小数目了。
粗略的类比现在,当时的几百元,约摸等于现在的几万元。
这钱说多不多,但绝不是小数目,凶手顺手牵羊就可以拿走,而他却无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