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红耳赤,又会撒娇卖萌,很是讨人喜欢。
贾维斯乃是最好的一个。下笔沉稳而游刃有余,林海瞧着已然可以开始练些笔势了。虽早年居于市井、场面上的见识少些,于林海看来倒不是坏事。如今他父亲富裕了许多,他身上既无纨绔子弟的骄娇二气,也无市井俗人之庸碌短见。又因他最先是学武的,时常将文武之道糅在一处思量,倒是寻出了许多共通的道理来。假以时日,能成大器。
林海这些年忙于公务、俗事累牍,不曾细心教导过一个学生晚辈,忽然得了这么三个,乐得嘴角都拉不回来,立时留他们三个用午饭。旁人还罢了,唯有贾琮先“嗷”了一声,要了好几样他爱吃的,半分不客气。偏林海喜欢的紧,一叠声的喊下头的人做去。
贾环贾琮又到后头去见黛玉;幺儿因是不是亲眷,留在林海书房练字。林海在他后头瞧了会子,不住点头,忽然问道:“维斯,你可愿意同我往江南去?”
幺儿一惊,旋即明白这是想收他入门,不禁喜出望外。偏他思忖了半日,终说:“得先生眼青,维斯荣幸万分。只是我如今还在跟着一位先生学武;武学之道不可一日耽误,不然定是学不成的。维斯纵天赋平庸,也想试试文武兼修。虽有几分狂妄……依着琮儿平日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