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狗,吃着最香。记得小时候,最爱干的事,就是下山去打狗,那些看家狗偷一条,剥了皮,烤熟了吃着最香。有一年,没长眼,惹上了几条凶狗,被咬的啊……要不是命大,就交代了。”
孙桂良把烟袋收回去,自己喝了一口酒“是啊,你个兔崽子都以为要不行了,可是一闻到狗肉香,立刻就跳起来了。生龙活虎,吃的比谁都多。在花旗国,你就没想着打条狗?”
“吃过,洋狗吃着不是味,还得是家乡的狗,吃着是那个味道。洋面包,荷兰水,不管再好,也不如家里的馍好吃。过日子,也是一样,她读过洋书也好,她爹管钱也好,终归还是要娶个自己顺心的。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?”
“你个小兔崽子自己拿主意吧,反正叔以后,看见人家张处长得绕着走,没脸见人啊。”
孙桂良抽着烟袋,心思却回到了当年,偷狗失败反被咬的孙飞豹,是孙美瑶把他背回来的。亲自给他擦身子上药,又下山,把那一家的狗都杀了,炖了一大锅肉,给孙飞豹吃。
他伤好之后,被孙美瑶揍了一顿,又抱着他哭了一天,再之后偷狗,多是孙美瑶出手,不让这个堂弟受伤。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,他还记着呢。黑妮跟美瑶,眼睛是有点像,当然,最像的,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