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好了,就是当一名富贵人家的贴身保镖,多要一些钱,如果这个钱不够买玉石,那就去镖局,走镖的时候不杀人。
晚上或者是白天没有人的时候,李顺就用上真元,有人的时候就放慢速度,结果一天的时间就让他走完了二百里,他还没过够瘾呢。
来到城门口,交给守城士兵两个铜钱的进城费,李顺就畅通无阻地进了城,见包裹中吃的东西根本就没怎么动,找到一家小店。
“掌柜的,你这里收不收野味,我都给做好了。”
李顺进了门就来到掌柜的这里,把那一大包的熟肉都放在柜台上,询问。
掌柜的是一个小老头,拨打着珠算正在核对今天出入的钱数,看到进来个人要卖熟肉,捏起来一条仔细地看看,随手就扔到后门口的地方,那里拴着一条狗,见有东西吃,一口就咬在嘴里,吧嗒两下嘴,肉就进肚了。
等了一会儿,掌柜的见狗没有什么事情,又拿起一小块来自己吃了,细细地品尝一下,说道:
“你这肉不行啊,没有点咸淡,买了以后我还要重新煮一下,这样吧,挑大块的这些留下,我给你三钱银子。”
说着话他把那一多半的肉给分到自己这边,那意思是就这些,卖三钱银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