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丰年间,宋朝又换成了户马法,不给马,一户给十缗钱,让保马户自己去买马……不是民间的驮马,乃是乘马(战马),十缗钱,运到地头五十缗钱也买不来。
户马法激起了更多的愤怒,朝廷无奈之,随后又推出都保养马法。
还是自己买马,不是按财力,而是按地的多少,家有五顷耕地养一匹马,五顷以上耕地养两匹马。“十顷之上,物力高强,恐妨差使,不在养马之限”。
虽然买马会亏不少钱,朝廷却会免除养马户支移、折变、春夫、盗贼敷出赏钱、保正(都保长)、保副(副都保长)、大保长、催税甲头、保丁巡宿十种负担。
户马法显然是胡来的,都保马法则是一种明智的妥协,涉及到两位宰执,吴充、王珪,以及保马法本身的漏洞。
眼下是保马法,养马户只负责养,不需要掏马钱,当然,养死了,得赔偿。户马法,一是保马法种种漏洞,无法维持下去,一是吴充的阴心思 ,非正常法。都保马法则是一种很聪明的妥协。
对保马法后来有许多争议。
实际不是它盘剥多少百姓,最大的毛病是王夫之写的一段话:
夫马,非其地弗良,非其人弗能牧也。水旱则困于刍粟,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