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,说起来,倒有些像是官妓一般。而金晋早年,因考核甚松,往往一次考核便有几十数百人过关,弄得乐伎司一时人满为患。到了后期,便考核日严,过关者往往百不存一。
因审核极严,这些过关者自然也就成了香饽饽。京中巨富豪门趋之若鹜,不惜金钱的捧着。
偏偏这种事儿,愈在上层,便愈是当作一件风雅之事,虽没人会不顾颜面作出强迫那种大煞风景之事,但暗地里以势相逼的,却是屡见不鲜。
譬如今儿睢王对朝颜开了口,不愿得罪睢王的自然也就偃旗息鼓,不敢再行争竞。
其中更有一些初涉风月的豪门公子,一时迷上了,要为之落籍的也自不少。遇到那有权有势,偏又双方实力相当的,倘或吃醋争竞起来,乐伎司夹在中间亦是两头为难。
不得以,乐伎司便索性明文规定:凡青楼女子,若要落籍,入籍之后至少三年方可落籍。
这条规矩一出,乐伎司果真清净了许多。毕竟许多贵胄公子,之所以要替青楼女子落籍,有的是一时头脑发热;有的却是因争竞起来,赌了一口气,时日拖的久了,便也没了动静。
不过这般一来,却也害苦了不少青楼女子。她们原有机会落籍嫁入豪门,但这规矩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