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说:“但这里的‘水中’,针对的是淡水,海水是个例外。大铲湾水中含盐量较高,远大于一般腐菌、真菌的胞质浓度,具备一定的杀菌作用,能有效抑制尸体腐败进程。
同时,由于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与氢化作用,形成局部尸蜡化,尸体进程发生改变。而且,尸蜡同样具备酸臭味,在现场掀开棉被时闻到的味道,也正来源于此。
再者,大铲湾中野生海鱼数量极少,因此尸表虽被啄食,但被啄食的量并不大,尸体得以较完整的保留。”
讲到这儿,他又顿了顿,才接着说:“这也是我要告诉你们的第二点。结合尸体腐败进程的异常,以及尸表处的虫卵,我认为,死者并非是在遇害后立即被抛尸的,其中至少有两到三天的时间间隔。
如果尸体死后即入海,则蝇类根本没条件在尸表产卵,此为依据一;尸体在海中与其他环境的腐败进程不同,这是依据二。
综上,我认为尸体死亡时正在泡澡,且死后在浴缸里浸泡了至少两到三天尸检,但不超过一周,已形成腐败巨人观后,才被抛尸人以棉被包裹,绑上杠铃抛入大铲湾中的。
尸体呼吸道及双肺、各器官中,为见明显窒息反应,也能证明尸体为死后入水,而非溺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