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树杈。看看表,已是凌晨两点多钟。再过三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,为了天亮后能有足够的精力去与大个子抗衡。我临时决定,架在树杈上先好好睡他一觉再说。
三小时后。
我睁开双眼,一丝刺眼的光束射进我的眼球。这是我在这片林子里第一次见到阳光,但愿不是最后一次。我爬下树,在附近果然找到了斑斑血迹,看来大个子的伤势还不轻呢。
满地的血迹就像路标一样,我不费吹灰之力便追寻到了一只山洞的外面。以照“路标”所指,大个子应该是进了这只山洞。而且据我推测,这里很有可能就是它的老巢所在。不过,下一步我该怎么做呢?假如我就这么搞不清状况的冒冒失失闯进去,即便大个子没有同伙,我们俩针锋相对,一对一的公平对决,对我而言,那也不见得真公平。虽然大个子身中两枪,就凭它那块头,两枪还不是跟挠痒痒一样。
火攻?不...不!如果火攻,把那大个子烧成焦炭自然是好。可若是达珍也在洞里,那岂不是玉石俱焚?
既然火攻行不通,那就...那就烟熏吧!嗯,这个倒是可行。我只要把握好分寸,即使达珍真在洞里,也不过是受点烟熏之苦。最重要的是把大个子给熏出来,然后我再见机行事,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