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没有人能在他的手上撑过两天,就自动自发的自首,亡命一般逃离城卫司,主动跳进了富兰城大牢。能进大牢的人无不满脸幸福,犹若劫后重生,而还没有来得及被关进去的,则面若死灰,浑身颤抖。
一时间,整个城里热闹异常,一到了晚上,两块地方,一块是沈适所在的四个街区,一块是富兰城大牢,就跟过节一样,忙着抢地盘的,忙着抓人的,忙着被抓的,忙着坐牢的,一波又一波的人群在街上奔跑。一下子,这个奇景成了所有人茶余饭后,津津乐道的最热门话题。城里治安队的风气一下子改善了不少,总算是在白天能在大街上看见巡逻队了。
黑社会搞帮派的也不是傻子,这么一波波的往监狱送人,折腾了七八天,就风平浪静了。沈胖子所在的四个街区,再也没有黑社会敢来,几乎达到了路不拾遗的程度。虽然现在的沈适已经被几乎全城的黑帮分子打进了黑名单,虽然道上混的,个个对这个彻底丢尽了黑社会脸面的不合格流氓满口唾弃,虽然这个胖子连刀子都没有拿过一天,就已经被黑道上公认为最为危险的人物,但是,但是我们的主角同样在全城居民口中名声大噪,于是,开始有人陆续往这四个街区搬迁,起初还只是个别行为,后来越演越烈,几乎搞出了全城大搬迁的架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