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气。那种百战老兵身上才会散发出来的杀气,跟普通土匪流寇身上散发出来的凶气,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。没等他们靠近五十步之内,庄丁和家将们胯下的战马先软了三分,待他们将彼此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二三十步,画着野兽头颅的面甲和两眼里放射出来的凶光,已经令家将和庄丁们透体生寒。这种时候,谁选择主动上前迎战,谁就是活得不耐烦了。避其锋樱,才是唯一的正确选择!所有家将和庄丁们都无师自通!
“轰隆隆,轰隆隆,轰隆隆……”骑兵军阵继续前推,速度算不上太快,却从不做丝毫的停滞。
哗啦啦,哗啦啦,哗啦啦,家将和庄丁们组成的步骑大阵,像晚春的残雪遇到烈日般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融。迄今为止,没有人主动上前迎战。即便偶尔一两簇挡在路泽骑兵战马前的,也是因为躲避不及,或者坐骑被吓得四蹄发软。骑兵们只是随便将手中漆枪朝前方递了递,就将这些障碍物彻底清理干净。随即,马蹄从尸骸上践踏而过,溅起一串串耀眼猩红。
“这,这,这……”被骑兵们抛在身后一百七八十步远,一众刚刚回过神来的团练将士们,个个张大嘴巴,嗓子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。
他们的金主和乡亲,正在他们眼皮底下被常思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