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的事,所以菲奈斯才会以暴风雪遮挡天上的眼睛,该吸血鬼并不笨,他知道有些人对他的行踪还是很关注的,所以这一次是苦忍两年后,才自认时机成熟而展开的行动。可惜,他仍是低估了群体的力量,那票人,就算个个连臭皮匠都算不上,加起来,也绝对顶的上诸葛亮。更何况还有财团、政府撑腰,又怎是它这样独自打拼的‘作坊主’所能比的了的?
不过,菲奈斯最得意之处是谨慎狡猾、来去无影踪,这让它一次次躲过了覆灭的危机。它为了得到一种强大的能力,这些年可谓耗尽心血,可以说,九十九拜,就差最后这一哆嗦了,所以这一次,它志在必得,也坚信,最终可以成功。
未来总是在迷雾中,是连神 也无法完全把握的,一件事情,往往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介入,而充满变数,英和枭是这样的因素,而另一组人同样也是,现在,他们正乘坐雪橇车,向巴罗镇赶来,这种天气都没能迷失方向,没能冻死,显然他们比普通人还是强那么一点点的。
“还有1o英里!”
“我们晚了整整一天!”
“但愿镇子里还有活人。”
“听说这里的烤冰鱼味道很不错。”
“嗯!吃完睡一觉再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