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落,便手腕一抖,毯子缠在对方的ak上。
砰!砰!
对方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,但枪口却偏离了方向,打穿了旁边的座位,棉絮飞的到处都是。
就在这霎那间,秦烈飞身而起,将他扑倒在地,快速的抽出对方长靴内的匕首,刺进了他的心脏,直没如鞘。
实话,光头的实力并没有这么弱,但因为手中有枪械,再加上控制了局面,难免会大意,被秦烈抓住了机会。
更主要的是,无论军人还是杀手,都习惯将匕首放在特制靴子里,方便携带又容易近身搏斗时偷袭使用。
但今天遇到的是比特种兵更强悍的秦烈,在他靴子里拔出匕首的手法是何等娴熟?他的这个习惯反而更快的害死了自己!
杀死了光头后,秦烈伸手抓起ak,抬头直接扣动了扳机!
砰!
随着一声枪响,黑鬼劫匪的脑袋如爆裂的西瓜,鲜血混杂着泛白的脑浆,溅的驾驶舱内四处都是。
起来麻烦,实际上整个过程,都是短短几秒钟发生的事情,快的众人甚至还没反应过来。
“不想死就别乱跑,老老实实坐着。”
秦烈向外边看了一眼,先是提醒众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