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他扔到第十二把的时候,他便不扔了,据他所说,十二是一轮,过犹不及,过刚则易折木秀于林风必摧之,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低调。
对于他这个说法,我非常嗤之以鼻,你要是低调的话还扔那十二把干嘛,干脆去一边凉快去呗。
方少白是另一所警校的学生,那所警校位于辽东,也是公安部直属的,但跟我们不同的是,他们那里出来一般都是干刑警。
可是眼前的方少白的形象却跟刑警根本沾不上边,他头发染成了金色,耳朵上挂着个骷髅头的耳钉,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布满了纹身,我看到那纹身的图案似乎是曼殊沙华。
这活脱脱的一个古惑仔小流氓啊,哪有半点警察的样子,如果不是他手上那把如蝴蝶般翩翩飞舞的匕首,我都不敢认他!
刀疤哥一见到方少白,顿时如同见到了地狱中出来的恶鬼一样,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抖,如同筛糠一样。
“刀疤哥,你好大的胆子啊,三哥的货你都敢偷?你搞清楚,这里可是安水!真是自己想要作死,神仙也难救啊”
刚才还吓的直打哆嗦的刀疤哥一听到方少白的话,脸却立刻涨的通红,他的眼睛瞪的大大的,里面满是因为愤怒而生出的血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