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就是威廉姆斯,“狂战士”平时用来打时间的乐趣之一。
常言道快乐的时光往往都是短暂的,帐篷外的白昼在威廉姆斯不知不觉间就被夜晚所取代。时间也接近了他那个约定的时刻。
于是,威廉姆斯急忙动身前往了信上详细描绘的地点,那是远离村子在东北方的沙丘谷地。他在那里伴随着寒风等了很长时间都不见人影,就在差不多觉得对方要失约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背后响了起来。
“哈哈哈哈,想不到‘狂战士’也是个色迷心窍的蠢货啊。”
闻声,威廉姆斯转身投去了视线,目光锁定了两个身影,他们正是今天早上见过一面的那两个在伊甸村挑事的青年,粗犷的那个的右手已经让人治好了。
“怎么样,看到是我们两个你是不是很惊讶啊!”
平静地注视着高瘦青年有些洋洋自得的表情,威廉姆斯叹了一口气,“事实上,并不觉得。”
“什么?”看到威廉姆斯镇定自若的表情,反倒是高瘦青年被惊到了。
“你们是真的觉得,我会相信那封信是今天那个女孩写给我的?”威廉姆斯有些不可思 议地说道,“人家甚至都不认识我好不好?何况这种事,我只要通过认识那个女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