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也没有细想,还以为自己是在担心费德兰不小心将约翰给折磨死了。
于是她便开口叮嘱道:“你怎么折磨这个人类我不管,但记得不能真的把他弄死了。”
“虽然这个人类背后的巫师不一定真的能够找到我们这,但万事都有万一!”
“说不定,这个人类以后还能成为我们的一个重要筹码呢……”
……
就在两个年轻血族商量着怎么从约翰手中得到无限资本的财富时,黑魔也在方言的命令下离开了伦敦向着北美大陆赶来。
黑魔这种灵魂傀儡的存在性质极为特殊,能够在实体与虚无之间随意转换。而当黑魔将自己的身体化为虚无后,他穿梭在空间中赶路的速度却是比最快的飞天扫帚都还要快上数倍。
所以他很快就从伦敦到了纽约。
根据约翰那位下属所提供的信息,黑魔在来到纽约后,便直扑约翰在纽约遇袭时所居住的史密斯庄园,希望能够找到一些线索。
但可惜的是,已经经历过血族清洗的史密斯庄园,早已经是空无一物。
就连一点残留在地板上的血迹,都被两个血族派人给处理了个一干二净,更别说还有什么活口。
所以黑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