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不够的,他还需要在朝中运作的资本,一个可靠的利益盟友。
他选择秦丹青并不是因为心血来潮,懂得感恩的狗比喂不熟的白眼狼更能让人放心,后者指不定在什么时候回过头,反咬你一口。已经两世为人,陈仲卿在某些事情上看的远比其他年轻人要通透。
老贾站在陈仲卿身后,语气有些迟疑的问道,“虽然都安排好了,但是少爷,你这样做确定不会……”
“会引火烧身?”
陈仲卿转过头,打断他的话,笑着说道,“现在引火烧身的可不是我,而是他秦韶游,真要动了手,这罪名就算不能将秦家满门抄斩,秦老爷也保不住自己的独苗了。刺杀的人是尚书右仆射之子,两浙路经略使的弟弟,他就算散尽家财,朝中也没有敢替他说话。”
“但是……”
老贾还想说什么,陈仲卿拿出一袋银子丢到他怀里,堵住他的嘴,说道,“再过几个月估计我们就能回汴梁了,之前一个个铜板的精打细算,今天咱就阔绰一回吧,钱拿去喝点好酒,今晚的胭脂榜会很热闹,你就不用跟过来,我现在得去接绾绾姑娘了,不出意外的话,今晚的胭脂榜争夺会非常的精彩。”
说罢,陈仲卿向老贾眨了眨眼,眼神意味深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