碌得累死人,必须三班倒才搞得完。
说起来复杂,其实这其中过程相当简单,甚至枯燥——每日的操作流程就是:讯问室预审后,送材料到集中会审席的警察局法制处办公席,法制处办公席火分析并重制材料后,立即往旁边检察院席上堆。检察院的核完了文件,立即堆到法院的桌子上起诉。
如按照过去的程序,预审几十天,送检察院核又是两三周,到了法院起诉就等着开庭吧——就算证据再充分明确,也起码得三四个月才能毙掉一个人,拖上一两年的都不奇怪。可现在要的是效率,而且《反黑诉讼法》里规定的“可以特别审判,无需开庭”,那么为了节省宝贵的办案经费,就统统都不开庭了。本着精兵简政、简化程序、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,这个流程不能中断,要连续进行。于是法官当场核了材料就把“死刑”、“xx年”等大印往材料上盖,盖完了后又把材料往执行庭的小推车上一堆,由他们每三小时来取一次,依照着材料上的判决去执行枪毙、抄家、清没银行帐户和拍卖非法所得等工作。
在霍书湘苦心经营下,东北的政法机构被改造成了一座高运转的*****以百倍于前的效率斩下了一个又一个贪官恶霸的脑袋。他的工作业绩实在太突出了,第一个月就枪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