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,就必须保证玻璃买到一定的价位才行。
他们不想和周方远打价格战,所以提出了这个要求,价格必须是持平的。
这样一来,其实周方远挺吃亏的,虽然看上去他赚得多了,可一旦双方价格持平,很多厂商就会去选择康宁而不是北桐玻璃厂。
不过怎么说呢,合作嘛,就是这样,周方远他本身就是康宁的股东,如今又增加了5%的股份,在个人股东之中也已经不能算是小股东了。
而且除此之外,这些人还有一个要求,那就是他们要求入股北桐玻璃厂,周方远需要放开入股的门槛,接受他们的投资。不过周方远也不会白白把股份卖出去,既然对方要入股玻璃厂,那他就要求继续增持康宁的股份,花钱也可以,把自己的股份提升到20%。
光是这个问题,他们就争吵了整整一天,最后得出的结论如下。
北桐玻璃厂授权康宁专利使用权,康宁需要支付每年数百万美元的使用费,生产出来的玻璃也不允许销售给米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的厂商;周方远的北桐玻璃厂,产品同样不能进入米国,而且要和康宁保持同样的定价,不能相互打价格战。康宁将会补偿周方远5%的股份,同时拿出5%的股份,周方远以两千万美元买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