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和暮歌走的是一样的步骤,打赏,并且粉丝位置绝对是第一名,远远领先于以前的跟着倾城一路走来的粉丝。
不是说倾城的粉丝里没有比吴煜土豪的,只不过吴煜志不在此,需要一鸣惊人,所以投入也就不免多了些。
整个网站都知道了倾城又有了这么一个绝对绝对土豪级的粉丝,吴煜进群,直接被授予了管理员的位置。
当然,倾城仍旧是没有现身,就好似他根本不在意这种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情。
每天固定的更新,就连作者的话每天都是空白一片,高冷范儿端的是足足的。
不过,吴煜可没有在意倾城暂时的冷淡,她万花丛中过,还没有失手的时候,她就不信自己还拿不下一个小小的网文界的大神。
与暮歌不同的是,吴煜在进群的第一天,就在群里所有人的见证下,发表了轰轰烈烈的告白宣言,所有人都知道,吴煜这是奔着倾城大神来的。
吴煜那豪爽不羁的性子,很快的跟群里的那些男书迷称兄道弟,打成了一片。
每天一句的火热直白的示爱宣言,在持续了整整99天之后,大神终于是在群里冒了个泡。
“我不喜欢吵吵闹闹的人,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