衙里一般的案子,都是在二堂办理的,而且衙门官吏处理案件一般以调解为主,调解不了的才有相关官员进行断案。民事纠纷一般由县主簿负责调解,刑事案子一般由负责治安的县尉来调解或者审理。作为县里的一把手,知县大人是不会轻易审案的。
想见识县太爷坐在大堂内大拍惊堂木,下面两排衙役一边叫“威武”,一边使劲朝地上捣水火棍的情景,除非有那敲鸣冤鼓的,或是出了重大的人命案子。此时的鸣冤鼓可不是随便能敲的,因为那鼓一旦敲响,当事人那就是不准备善了了,铁了心要把事情弄大,这就是大案要案。人命案子也是同理。总之,想要想要县太爷出马,你得是大案要案。
钟浩这案子,属于打架斗殴,原告虽然昏迷倒着,但显然还没出人命,算不得大案要案,自然还没法惊动县太爷,一般就由负责一县治安的县尉大人审理了。
那群捕快把抬着的那货郎放在二堂内,徐班头派一个帮闲去县医馆请大夫来给他诊治,让人把钟浩看押在一边,亲自去请县尉大人开堂。
很快,穿着公服的益都县尉郑朗便来到了二堂。
郑朗踱着官步,走到“江山海牙图”前的卷耳长案之后坐定,肃声道:“堂下何人告状,所为何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