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款,顾小莫表示全部接受,而后,她也提出了自己的附加条款,在她承包山坳的十年期限内,龙头山景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合同,收回山坳,此外,景区管理中心还应保护山坳的安全,禁止本地的居民破坏山坳。
她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条款,是担心山坳出产迷情果的消息传出后,张大元等人为了更大的利润,强行收回山坳,也担心这个三不管地带的恶民们眼热迷情果的巨大利润,强取豪掠。
张大元同意顾小莫提出的附加条款。
法务人员把附加条款全部加进合同后,双方查看合同,都表示没问题,顾小莫当场支付给景区管理中心一百万元的现金支票,张大元验证支票是真的后,双方签字盖章,合同达成。
从此,龙头山间的山坳归属顾小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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