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手,据说唐朝的时候就已经问世,可惜被用作杂耍人员营造舞台的气氛了,直到宋代,才逐渐的被引用到军事范围上,据说南宋明了具有现代步枪意义的突火枪,可惜,华夏作为火药明的鼻祖,后来,居然被他的二三手之后的学徒,用坚船利炮打败,造成近代百年的屈辱历史,不能不让人痛惜。
蒙元西征的时候,除了凭借精锐的蒙古铁骑之外,火器已经在军队中大规模的使用,巴格达城的城门就是被火铳打破的,蒙元西征,除了征服大片的领土,同时,也将华夏的火药,传到了西方。
郝十三自己也受到那个时候对火药偏见的影响,总感觉这所谓的梨花枪,就是小孩的焰火和杂耍家的手段罢了,以这种形势应用在军事上,想来可笑。
两军对垒时,三百梨花枪手,是不是也要来一段标准的开场白:“南来的北往的,佳木斯的鹤岗的,内行看门道,外行看热闹,有钱的捧个钱场,没钱的捧个人场,诸位看官,您上眼了!”
然后,三百个梨花枪手,一起放起焰火,再然后,对方的敌军,乖乖的放下武器,坐在地方成为模模范的观众,拍手的有之,喝彩的有之,吹口哨的有之。
简直是幼稚!有火药,不做火枪火铳,弄这杂耍的东西作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