肚子,那条金毛狗,他一个何人吃下了绝大部分,苏白则是浅尝辄止。
男子的名字叫“姚哲”,听起来很不吉利的一个名字,这条狗,按照他的说法,是前阵子刚刚从西方听众那边通过以物换物地方式买过来的,名字叫“爱德华”;
当然,不是买来吃的,只是现在既然已经死了,就只能吃了再说,按姚哲说他这阵子给这条狗喂了不少灵丹妙药,狗肉里,全是滋味,大补得很。
“老实说,资深听众里,纯战斗力比你强的,估计没多少吧。”姚哲一边摸着肚皮一边说道,他其实看起来瘦瘦高高的一点都不胖,甚至稍微拾掇一下,再背个吉他出来走,也能吸引一大批女人的芳心,但是他此时这个姿态,确实是比胖子那家伙还不注重形象,尤其是撩起上衣时自肚脐眼那边一直延伸到胸部位置的胸毛,也确实不太美观。
可能一些女性会觉得这是男人的象征,曾有过一个不知名的杂志做过一个不太权威的调查,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女性喜欢自己的伴侣有胸毛,但是在苏白这个视角上看去,就不是那么好看了。
“或许吧。”
被自己刚刚暴扁过的一个家伙对自己的奉承,无疑是一件很令人享受的事情。
“嘿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