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甚至跑到别人辖区抓。派出所为完成破案任务,也经常办一些刑事案件。
责权重叠,加上管理混乱,两家经常磕磕碰碰。
四中队以前在丁湖办公,有一次抓嫖,被抓的女人交代哪一天跟哪个嫖客睡过,那个嫖客给了多少钱,他们就去抓那个嫖客,要罚款五千,结果那个嫖客因为同一件破事已经被丁湖派出所处理过。
丁湖镇负债累累,镇村两级机构几乎瘫痪,农民负担重,丁湖派出所别指望管镇里要一分钱,连治安联防费都收不上来。可能经费太紧张,也可能因为其它什么原因,罚款没给收据,没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。
没有就等于没处理过,四中队揪住不放。
已经罚过还要罚,哪有这么干的。
嫖客急了,让家人去找派出所。派出所去找四中队,新上任的中队长不给所长面子,所里不想把事闹大,垫付5000。
从那之后,丁湖只要有撬门溜锁或丟自行车这样的案子,派出所全往四中队推。
刑事案件,本来就归你们管。
群众去报警就要立案,大案忙不过来哪顾得上这些鸡毛蒜皮的案子,破案率直线下降,局领导不高兴,群众怨声载道,丁湖呆不下去了,搬到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