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,手续正在办,搞个公安民用专段,一个星期估计能批下来。”
挂o牌,宁所长彻底服了,推开门问:“昨天没打听偷鱼销赃的消息,你是不是又掌握到什么新线索。”
“跟鱼塘被盗捕没关系,宁所,我没跟您开玩笑,我是为一起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来的。按全国人大常委员会《关于严惩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,收买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案件应由买入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
现在的情况是拐卖团伙已在我掌握之中,下午要抓他们的现行。在此之前呢,他们在我良庄和你柳下有犯罪行为。我有管辖权您也有管辖权,您是前辈,您这儿又是大所,隔壁就是刑警队,由您立案侦查比较合适,我全力配合。”
打拐,开什么玩笑。
买媳妇的人是本地人,在他们意识中这不犯法,去解救老百姓会骂“吃里扒外”。再把人解救出来,谁管她吃、管她住、管送她回家。
公安部有规定,拐卖三起以上的属特大案件,要是人贩子交代在哪个哪个省还卖了多少个,你是去救还是不救,不救结不了案,去救花了钱不一定能救成。
前几年,西江省有0多个女孩外出打工被拐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