嫌疑人郭建平、郭建树、蒋杰,冒用气功名义,神 化要分子,利用、制造、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,蛊惑、蒙骗、展、控制我辖区居民,疯狂敛财,危害社会,符合会道门的一切特征。”
听到自己的名字,郭建平心里咯噔了一下,脸色顿时吓得苍白,后背惊出一身冷汗。
“正如刚才几位老同志所说,该组织且具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图谋,严重危害社会稳定,危害国家安全。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,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:组织、利用封建迷信、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”
反革命!
南港来的老干部们傻眼了,面面相窥,不知道该如何辩解。
韩博顿了顿,接着道:“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,明确指出需严惩的不只是刑法。1982年,党中央在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》中明确规定,已被取缔的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 汉、巫婆,一律不准恢复活动。凡妖言惑众、骗人钱财者,一律严加取缔,并且绳之以法。
1983年9月2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通过的《关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