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毅仔细看着战斗,从最初的兴奋,渐渐冷静下来。
果然没有一种武器,或者一种战马是完美无缺的。
弗里斯兰马拥有硕大的体型,迅捷的速度,强悍的爆发力,它们甚至会张开大口,撕咬对方战马的脖颈,置对手于死地。比碗口还大的蹄子,踏在对手的身上,立刻筋骨碎裂,无可救药……
但是,庞大的体型,使得它们的耐久力不免降低,临阵三板斧,如果不能快速解决对手,就会陷入苦战,几乎是所有重骑兵的通病。
所以历来重骑兵都作为决胜的杀手锏力量,只要扔出去,就必须一锤定音,赢得胜利!
显然眼下的龙驹还是太少了,区区三百匹,根本不够。
如果能维持一支一万左右的重骑兵,加上五万轻骑,辅以火铳,火炮,和蒙古人对攻,绝对不会吃亏,甚至可以横扫草原。
通过观察,唐毅也不得不说,蒙古骑兵比起他们的老祖宗退化的太厉害了。
不论战斗意志,还是战术素养,完全是两个级别。
蒙古人最擅长的无非是两手,正面突破和侧翼迂回,遇到了那些装备差,意志更差的明军,他们是很容易获胜的。
很多明军的火铳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