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喝了一顿酒,回到家给男朋友打电话“讨说法”,对方一直没接。乔丁越想越气,进厨房打着了煤气灶的火,并点着一件睡衣,丢进房间。火越烧越大,直至把房子烧毁。
案发后,乔丁主动报警,并在小区等候处理。她的家人赔偿了男朋友经济损失20万元,取得了男朋友的谅解。
庭审时,乔丁表示认罪,但辩称放火是因为男朋友背叛了自己,于是想自杀。乔丁的辩护人认为,男朋友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,且乔丁的家属已赔偿了对方并得到谅解;同时,乔丁是自首,属初犯,而且认罪态度好。辩护人提出,乔丁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请求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,并适用缓刑。
公诉人则表示,乔丁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,现场是商品房,她的行为已影响不特定人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乔丁在住宅楼内放火,其行为已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、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,其行为已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,构成放火罪。本案虽因感情纠纷引发,但乔丁不应采用放火这种危及公共安全的方式解决。
法院最终判决乔丁犯放火罪,关进了监狱。
每个进监狱的囚犯,进监狱的原因基本都是不同,犯罪的目的,更是不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