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不禁拧了下眉头。
    在她的概念里,她爹,并不是一个贪财的人。
    可是……
    罢了,不过是一千两黄金,还是别与他计较了!
    对绛云这种出身贫寒的人而言,千两黄金,许是要舍掉宅院,再“卖身”给某些人做幕僚几十年,才能偿清,但对她来说,却不过就是,当掉几根簪子首饰而已。
    她不懂,自己这种,为了绛云,不惜卖掉自己“心头好”的念头,是从何而来。
    她只知,若这样,便能让她一直留在绛云身边,她心甘情愿,毫无不舍。
    沈沉鱼说,要与一人白首不离,唯一办法,便是嫁给那人。
    她信。
    “这簪子,是七岁时候,祖父送我的蓄发之礼。”
    “我娘说,打这簪子,花了好几百两金子。”
    “你把它拿去当了,嗯,旁人若问,你就说,就说,是我送你的!”
    七岁蓄发,家人所赠之礼,皆归女子所有。
    待将来,她出嫁之日,这些东西,都会跟随嫁妆,与她同往夫家。
    若有女子,将蓄发之礼,赠与男子,那便等于,是与那男子约定终身。
    如果,那男子负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