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会觉得幸福吗?”妮尔靠着蓝煜风的肩,她其实已经做出了决定。蓝煜风不能陪她千年,但是她可以陪他几十年。几十年的幸福,相比一千年的寂寞,她宁愿选择前者。
“妮尔,让我成为你们中的一员吧?”蓝煜风紧拥着妮尔,胸口又喜又痛。喜的是妮尔的信任与执着,痛的是妮尔的傻与执着。活着容易,死也很容易,只要有决心。
“不,至少现在不能,或许等十年,二十年后,实验成功了,如果那个时候,你坚持,我不会再反对,但是现在不行。”妮尔还是坚决地拒绝。基因技术不成熟的时候会有很多意外,而她不愿意接受任何意外。况且,风现在才二十五岁,即使再过十年也没什么。
“妮尔,那我们约定,十年后一定不能再阻止我。”妮尔点了点头,蓝煜风心喜地将妮尔抱起,兴奋地直转圈。十年后,三十六岁,男人能保持这个时候的样子,也可以,侧头看着妮尔,十年后,站在一起,应该还是可以的吧,应该不会有人说他老牛吃嫩草吧。
“妮尔,我们搬回去住好吗?”蓝煜风搂着妮尔站在窗前,想着如何与妮尔说吸血鬼猎人的事。
“我是没问题,但是你真忍心留伯爵一人吗?”
“他会习惯的,更何况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