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多久,网上的舆论就出现了状况。
几个资深的法律界人士,有资深的大律师,有大学的法律教授,还有资深的检察官,纷纷发表文章。
文章中说,在情理上,任小虾值得同情,但是在法律上,任小虾就是犯罪。
任小虾可以制止小偷的犯罪,但是不能够故意打伤小偷。
尤其是在小偷已经不能继续犯罪的情况下,是绝对不能再去伤害小偷的。
总之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能说,你是个好人,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去伤害坏人!
……
这些观点一出,广大的吃瓜群众,纷纷表示不满。
“突然发现,我们的法律,真的是只保护坏人的。”
“难道说,有坏人到我家来抢劫,我还得夹道欢送才行?”
“好人不能伤害坏人了,坏人就更加的猖獗了。”
……
两种观点尖锐的对立起来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谁也无法说服谁。
虽然,支持任小虾的站了大多数。
可是,持反方观点的,都是一些重量级选手。
于是,任小虾是否被释放这件事情,一下子变的敏感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