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顾赢洲端着十几岁少年的皮囊,一身雅白的华服,金边烫袍,金线穿绣出复杂的纹饰。头戴玉冠,一双丹凤眼,仔细看他的脸,左下角还有一颗泪痣。看起来倒是颇有温润如玉的世家贵公子的感觉。前额的两束墨发绕至耳后,露出美人尖。在昏暗的光线里面他那双丹凤眼清明的很。好似什么都在他面前藏不住。
面对江寻淮的冷声质问,顾赢洲还没有解释就看见江寻淮一脸“羡慕”的打量自己。
“啧啧啧,换了皮肤就不是不一样。长的到还是人模狗样。”
江寻淮讥讽之意都放在话里了。只是顾赢洲也不恼什么。这要是放在以前,这狗贼绝对当场翻脸。
“不管你说什么,你自己也说了。我是你名义上的表哥,你就应该规规矩矩的叫一声,不若然也是要恭恭敬敬喊一句‘长瑞王’,你说是不是?”
顾赢洲那双丹凤眼就像狐狸一样,眼角噙着狡猾的笑意,然则,江寻淮总是无意识的忽略顾赢洲眼底暗藏的温柔。
只心道:啧,这狐狸嘴皮子倒是利索了不少。
“那是自然的,表哥。”
论实力,江寻淮已经没有把握有上辈子那么好的运气能够跟顾赢洲一较高下,唯有顺从他才是明智之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