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星脚下有一只狗,一只穿着衣裳的白毛小狗。
虽然长大了一些,可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那只狗。
这狗刚抱来时,咬了明月一口,他担心这狗性子暴戾,连带着把那小丫头也给咬了,就把这狗抱到自己屋里,观察了一个晚上,见小狗只是虚张声势倒也不是真想咬人,这才放心地把狗送出去。
所以他当然认识这只狗了,霍星牵着的,就是他费了好大功夫才送到罗锦言手里的那只。
霍星不是出来散步的,他是给她遛狗的。
这只小狗牵在霍星手里,看上去非常滑稽,可小狗却很乖巧,走上几步,就会在霍星脚上蹭一蹭,一看就是和他很熟的样子。
秦珏不想再看下去了,对车外的空山道:“回去!”
罗锦言已经有两三个月没有出门了,自从传来宁王起兵的消息,她便彻底不出门了,只是让常贵备足了柴米油盐。3();
夏至见她整日里除了看书,就是摆棋谱,便笑着劝她:“小姐,朝廷的大军已经派过去了,闽军打不到京城来的,您别担心。天气这么好,要不我陪您到茶铺里坐坐?”
“不用了,鲁振平前几天刚来过,那边没有什么事。”罗锦言又在照着棋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