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维德,佃农李江。
根据官府的描述,李江因为母亲得了重病,急需要大笔的医药费,所以就把十亩水田压给了黄维德。不过由于天气大旱,粮食歉收,所以带了原本约定还钱的日子,李江并没有把黄维德的钱还上,而根据当初签订的合约,黄维德有权占有李江的十亩水田。
但是李江却不甘自己家的十亩水田白白被黄维德占有,于是纠集了好友十多人前去黄维德家里闹事。而处于自卫,黄维德家的门卫失手将李江打死。
李江的家人报案,希望官府解决这件事,而且声称黄维德没有借钱给李江,那份合约是黄维德伪造的,而黄维德家族的门卫也并非失手打死李江,而是蓄意已久。
不过对于这个案件,县衙的判决是,黄维德家族有权占有李江的土地,不过打死李江的门卫得到了处罚,他被判处了三年牢狱。
这显然就是一个平白无奇的案子。
不过就在叶器准备放下案宗的时候,却发现了一张报告文书。叶器拿起来一看,愣住了。
上面同样是对上面那个案件的描述,不过却和刚才那个案件描述也有截然不同的内容。
这个文件上描述的并不是,李江因为家中老母病重和黄维德借钱,而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