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小说 > 书写的人生 > 章节目录 第七章 发现生活中的美,理性是天马的缰绳
虽然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,但由于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;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,也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,因而在本次事故中,原、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。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,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,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。二审双方达成庭前和解协议,其主要内容是: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;双方均不得在媒体(电视、电台、报纸、刊物、网络等)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;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。该案引热议起因是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,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,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,希望媒体关注此事。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,一些媒体一边倒地将彭宇“人设”为被冤枉的“好人”,毕竟“好人蒙冤”的剧情造成了遗憾又尴尬的局面,人们对于该案的误解、误读越陷越深,至今仍然有不少人坚信着彭宇仅因施救而被判赔偿,事过多年后,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,但近年此类事件已引发成一种公共现象,其实对于对于“扶不扶”问题,法律早有答案。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: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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