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这件事也就算了,否则……他联系了自己的律师准备去控告凉晨公司这种中途解约的行为。
事实证明博格尔是想多了,他人到公司转了一圈,连主事儿的人都没见到一个。只有一个亚洲面孔的接待员接待了他,不耐烦的给他一沓文件让他签署。
博格尔很愤怒的表示拒绝,接待员打个电话,然后招呼保安过来赶人。
博格尔更不理解,这话还没说几句,就赶人,几个意思?
接待员更不耐烦:“赶紧滚,我们老板说了,法庭见!”
法庭见?
尼玛,老子还没准备去告你们,你们特么要告我?
博格尔恶狠狠的一点头,重重的拿着那一堆需要他签字的保密合同走了!
接待员也是无所谓,上面交到让他不要给博格尔好脸色,那他就不给好了!
再说博格尔去找了自己的律师,拿材料给人一看,律师直接就倒吸了一口冷气!
这案子他接不了!
你博格尔违约在先,人有完完整整的视频证据,这官司怎么打?甭管怎么打都是输!
律师劝告博格尔乖乖签了保密协议,然后赔偿人漫威公司的损失。这对他没有坏处,博格尔面带微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