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三人走了以后,边谨收拾好院子,重新泡了杯茶,靠到藤椅上,想起刚才的情形:莎莎和吴妍喜欢和自己做朋友,这是可以肯定的,自己当然也不讨厌她俩。莎莎真以为,和自己沾了个八竿子都理不清的亲戚关系,还长一辈。漂亮不说,性格倒很可爱,虽说直率,但并不乱说话,甚至让人喜欢她有时候表现出来的一点粗俗。再看她对吴妍的态度,是真心喜欢吴妍,对吴妍发自内心的关心,完全没有美女间的相互妒忌和争宠。
不像有些女孩子,只要稍微出色点,就娇柔做作,恨不得天下男人都围着自己转,稍不如意,就撒娇任性各种作。这是边谨喜欢莎莎的原因,而并不是因为,以为亲戚才愿意交往的。
吴妍显然有着良好的教养,审美观和生活品味都不差,从昨晚吴妍的表现边谨断定,也许是跟她职业的关系吧。她是跟莎莎完全不同的美,莎莎是那种带有野性、霸气,女人味十足的,让人目眩神迷、神魂颠倒的美,一副国际大都市的范儿,一般男生是驾驭不了的。
所以从昨晚何萍说出朱扬和莎莎很般配,也就能看出何萍的眼光实在是太低了。
吴妍却是那种不张扬的甜美,一看就是那种邻家妹妹,娇弱清纯,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。只是略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