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等大家都说完,忽然想起来一件事。
晚饭中途我曾经去过一次洗手间,那时候路过姗姗卧室,我记得当时卧室的门是关着的。
这可能也算不上什么线索。只是突然想起来,如果有人要偷水晶鞋,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拿起来,塞兜里,走人……关门倒是其次,最重要的,是水晶鞋被藏在哪了?
如果姗姗的父母现在回来,也可能认不出来那间被翻的面目全非鸡飞狗跳的卧室,是他们宝贝女儿的香闺了……我有自信,水晶鞋不在姗姗房间。
可是除了我以外,其他人身上没有能藏这东西的地方,家里也都找遍了……找小偷不是关键,关键是要先拿赃!
这个想法让我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
明明是美轮美奂承载着希望和梦想的水晶鞋,怎么好端端的变成“赃物”?看来怀璧其罪这句话可以有了新的解释:东西在我手里,那就是宝贝,在你手里,那就是赃物……从相对论的观点来看,应该是:不是你的东西,拿到手里你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!(=。=)
总之,一定要先找到水晶鞋的下落!
我正想的入神,那边已经吵了起来……所以说团结很重要,所以说乌合之众很难办成大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