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得多浪费不少时间,我们还是换一种猎物吧。”
季沫慌忙拉住他的衣袖,“千荒,不行,我就要它,这东西太有用了,我还就指着这东西去千族交换会上换东西呢。”
季沫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犀角兽,这猛兽差不多有两米多高,三米多长,身上的皮可真不少,要是抓到它,季沫就有两块这种犀角兽的皮了,到时候可能做出不少鞋子了。
对,季沫就是准备做鞋子去千族交换会上交换,这次见了翼蛇族的人,季沫发现他们也是用兽皮裹脚的,只不过做的稍稍精美了点儿,看起来是鞋子的样子,但其实是软的,比兽皮稍强一点儿。
千荒见季沫这么说,直接就朝着前面的犀角兽冲了过去,这是季沫第一次见到能跟千荒斗这么久的猛兽,之前别说猛兽,就连身为兽人的塔罗,在千荒手下都撑不了多久。
犀角兽天生皮厚,即便是千荒的爪子抓上去,也只能留下一道不算深的伤口。
千荒以兽形的形式战斗,力量是特别巨大的,白色的狮子只要一个撞击,犀角兽就会被撞的翻好几个跟头,但是皮太厚,即便摔下去撞到很多棵大树,它爬起来的时候依旧是生龙活虎的。
犀角兽比狮子还要大一些,但狮子却比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