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头的发披散下来,宛如一匹黑色的旗帜,十分细微的光线,没有关系,精巧打制的锁芯,没有关系,铁链发出铮铮的声响,我全心全意听着自己手下的动静。
咔——然后,又是一声,咯——
我用我的手,用我的耳朵,用我的触觉去感受,全心全意地感受。
铜锁应声而开,一把,两把,三把,四把。
秦天站起身转动僵硬的手腕,惊叹地看着我:“你怎么做到的。”
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,厌恶地将头扭开,我厌恶的只是自己,厌恶这个还留在体内的本能,有些本能是自己想刻意忘却都很困难的,像是用烧红的烙印烫在心口的皮肤,更像是被诅咒进灵魂深处的丑恶,挥不去,散不尽。
“你为什么要帮我?”秦天锲而不舍地问。
“你为什么要帮他。”我反问。
“因为,芳华爱他,他是芳华爱着的人。”秦天也将头别开,在他说出芳华这个名字时,暗夜里,我看到,他的眼角有泪,一闪而过,威武大将军这么辉煌的头衔又如何,他此时不过是一个双鬓斑白的老人。
“因为,花莺歌爱他,他是花莺歌爱着的人。”我的答案与他的如出一辙。
秦天完全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