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娜遇见了博尔顿,佛尔斯的亲哥哥。
小时就甚有心计的安吉丽娜一眼被相中,于是博尔顿帮她家还清了债务,安排她学习魔法,安排她和佛尔斯相遇,通过她循序渐进的诱导佛尔斯学习了魔法。
其实,原本的佛尔斯学习魔法的天赋虽不算绝好,也能有大众水平,加上他的勤奋努力,绝不至于四年见习六年学徒。
真正的原因其实是,从学习魔法的第一天开始,博尔顿就安排人在他的弟弟心中,以附魔之术种下了他不擅长魔法的印记。
这种印记当然不能永远维持,所以最开始的时候,还由博尔顿的施法者不时补完,等到安吉丽娜的附魔术初有成就,就变成了她来操作。
这个女人与前任相处了十二年,从小时的青梅竹马,到大时先订婚继而退婚,竟然都完全是在演戏!
通过询问佛尔斯还知道,这女人从操控自己的过程中得到了乐趣,表面上学习的防护,其实暗地里一直在研究附魔,成就比防护还要稍高一点。
她和佛尔斯虚与委蛇十二年,除去前几年少不更事,后几年技艺初成,其实一直都在博尔顿手底下做事,甚至……两人还有那么一腿!
翻阅一下前任记忆,佛尔斯就知道,女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