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是愿意因为违反选举法接受审判,还是说被特种部队直接斩首,全家死光光更划算。
所以当某些当地非常有名的所谓精英,在爆炸或者暗杀之中,被干掉全家的时候,大家普遍认为,接受法律的裁判更公正、合理。争取民心,或者用演讲及一个可以希望的,发展的未来计划更有效果。
既然没有人敢于冒着被绞死的风险以非法手段干涉选举,那么得到的权利的百姓们会不会用的呢?十个、八个可能不会用,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,尤其在听着广播的同时,家中有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家庭更是如此。
所以,不必去担心公民们不会**,而要担心**的权利不会受到有力保障,这才是应该关心而且去做的事情。
那些以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**制度,就断然否定中国百姓不会使用权利,而否定法治、**政治的人。
说真的,在说这句话的时候,他已经把自己放在一个骑在中国所有公民脖子上位置之上。诸如那个规定了“军政、训政、宪政”时期的所谓精英、领袖。
依据上面的原因,我们就可以轻易判断出,虽然可能他把百姓的安危放在心中。可他从来没有认可百姓们,应有掌握自己权利的权利。
这